【产品简介】
小企业固定资产购置贷款,是指建设银行向小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厂房、办公用房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的人民币贷款。
【适用对象】
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。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照《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客户认定办法》(建总发〔2007〕58号)执行。
【贷款用途】
信贷资金用于小企业客户购置厂房、办公用房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。
(一)厂房须为标准工业厂房,所占用土地性质应为国有出让,不接受划拨用地和集体所有制土地(经总行批准同意的除外);
(二)办公用房须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配套(酒店除外);
(三)机器设备须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。
【贷款额度】
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,且不超过所购置固定资产购置价格或评估价格(以两者较低额为准)的70%。总行对于项目贷款资本金比例(企业自有资金比例)有较高控制要求的,贷款比例进行相应调减。
【贷款期限】
(一)购置厂房、办公用房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,经一级分行核准,最长不超过8年;
(二)购置机器设备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,经一级分行核准,最长不超过5年;
(三)贷款期限应同时不超过所购置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,且不超过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。
小企业固定资产购置贷款,是指建设银行向小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厂房、办公用房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的人民币贷款。
【适用对象】
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。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照《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客户认定办法》(建总发〔2007〕58号)执行。
【贷款用途】
信贷资金用于小企业客户购置厂房、办公用房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。
(一)厂房须为标准工业厂房,所占用土地性质应为国有出让,不接受划拨用地和集体所有制土地(经总行批准同意的除外);
(二)办公用房须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配套(酒店除外);
(三)机器设备须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。
【贷款额度】
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,且不超过所购置固定资产购置价格或评估价格(以两者较低额为准)的70%。总行对于项目贷款资本金比例(企业自有资金比例)有较高控制要求的,贷款比例进行相应调减。
【贷款期限】
(一)购置厂房、办公用房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,经一级分行核准,最长不超过8年;
(二)购置机器设备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,经一级分行核准,最长不超过5年;
(三)贷款期限应同时不超过所购置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,且不超过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核定的经营期限或存续期限。